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浏览次数:1279发布时间:2007-06-26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月8日,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4日、15日,省纪委和市纪委分别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规定》的通知,对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规定》和省、市纪委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具体要求

《规定》针对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对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在6月22日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进行认真学习,迅速将《规定》及时传达到本总支(支部)每一位共产党员,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掌握、自觉遵守《规定》内容。并把学习《规定》纳入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规定》精神,明确《规定》具体要求,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严格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逐条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要珍惜和把握住党组织给予的机会,在6月3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校纪委做好核查工作,对《规定》发布后拒不纠正,或者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对认真填报、主动说清问题的,要及时核实并按照《规定》要求予以从宽处理。

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不仅要模范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而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本单位(部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把贯彻执行《规定》,同当前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规定》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责任,严肃执纪,务求实效,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