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

浏览次数:629发布时间:2007-10-09

   近期,校纪委组织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警示教育会。学校设备处、后勤服务中心、计财处等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吴国泉同志传达了《衢州市纪委转发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通报精神坚决刹住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歪风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几起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案件的通报》、《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卢福禄、励奎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市纪委的相关要求。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许志坚同志就学校近期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违规违纪教师做出的处分决定进行了通报。

党委副书记钱清荣同志对上述通报的案件进行了剖析,并对与会者提出了几点要求:

1.要引以为戒,加强学习、教育,牢牢把握纪律、法律、道德的关口,经得起诱惑与考验。

2.要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阳光办事。

3.要举一反三,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措施、建立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操作。

         4.部门领导要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互相提醒,在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维护好学校的形象、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