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170发布时间:2008-03-18

党委各部门,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现将近期要求做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廉洁自律承诺书

学校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对照上级及学校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制定2008年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将制定承诺书的过程作为学习廉政条规、对照检查自己践诺情况、明确新一年廉洁自律目标的过程。承诺内容的文字表达要简洁明了,格式规范(参照附件)。承诺书将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要求有关同志认真制定,并于314日之前将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报送到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宇莹;联系电话:8015030

二、签订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对责任书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党委将在近期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在责任书签订后,必须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要求,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党政共管,责任到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协办单位对负责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提出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协办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协助、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各系要制订适合本系工作特点的贯彻落实措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