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明确校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工作分工实际情况,现对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 胡建新同志
对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并着重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牵头,党群各部门参与。
二、 胡伟同志
对学校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并着重抓好学校财务收支工作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校长办公室、计财处牵头,行政各部门参与。
三、 赵祖地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宣传部牵头,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检室、学生处、团委、社科部等部门参与。
2.招生、就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学生处牵头,教务处、监察室及各学院参与。
3.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学工部牵头,团委、教务处、保卫处及各学院参与。
4.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和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纪监室牵头,组织部、计财处及相关部门参与。
四、 吴茶香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部牵头,各党总支(党支部)参与。
2.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牵头,各学院参与。
五、 叶碧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教学管理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务处牵头,各学院参
与。
2.高教研究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高教研究所牵头,
各学院参与。
六、 潘海天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职称评审、人事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处牵头,
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参与。
2.学术研究、科研项目申报及评奖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科研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3.学校采购和招投标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设备处牵
头,相关部门参与。
七、 姚宏昌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成人教育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教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2.基建、后勤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参与。
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教学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