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浏览次数:2142发布时间:2017-04-27

 

        五一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责任、以案示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4月24日,市纪委了通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柯城区人民法院原审判保障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徐洪浩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问题。2013年7月、2013年春节及2014年春节期间,徐洪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购物卡。2014年3月,徐洪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安排其家人前往香港、澳门旅游,旅游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此外,徐洪浩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徐洪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龙游县龙洲街道方门街村党支部书记佘柏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4月,佘柏华在方门街村操办女儿婚宴,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等6人参加,收受礼金7600元。2017年2月,佘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江山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金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9月,李金道擅自决定以发放加油充值卡的方式,向干部职工每人发放“私车公助”燃油费补贴2000元,共计20000元。2016年12月,李金道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来源:市纪委网站)
  常山县同弓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丁乐喜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月,丁乐喜在县城某酒店操办乔迁宴,宴请对象中有管理服务对象12人,违规收受礼金10800元。2017年2月,丁乐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在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守住纪律底线,不越雷池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和检查,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严管严治的要求抓在经常、体现在日常,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下去,延伸落实到最基层,杜绝监管盲区。要加强对典型“四风”问题的集中整治,找准问题根源,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五一节期间,市纪委将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市、区)纪委和各派驻(出)机构也要抓紧研究部署,同步开展检查。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要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风化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