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罗德在台州调研时强调 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 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浏览次数:405发布时间:2020-12-07

       12月2日至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到台州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调研中,许罗德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等调研走访。在天台县平桥镇及张思村、临海市大洋街道大洋社区和台州湾新区等地,许罗德与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流,宣讲五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全会精神,他指出,建设清廉浙江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重要内容和坚强保障,要推动清廉浙江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建好用好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天台县矛盾调处化解中心,许罗德面对面倾听约访群众诉求,现场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群众心结,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无人机生产基地和台州银行,许罗德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生产和项目进展情况,他指出,台州因民营经济兴、因民营经济强,要千方百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优良的作风把党中央、省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关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压力,积极主动做好纾困惠企工作,真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调研期间,许罗德到天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看望干部,并在台州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对做好明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听取台州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以及国企、医院、县乡村代表等与会人员发言后,他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上来,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时”与“势”、“稳”与“进”、“标”与“本”、“质”与“效”的关系,找准履职尽责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全力保障五中全会和省委八次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许罗德强调,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准确把握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和区域性特点,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不断把清廉浙江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要认真思考谋划明年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国之大者”,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党员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做到“清而有为”“亲而有度”,为民营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方略,把做好“后半篇文章”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反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握好严管和厚爱、监督和支持、纪法和情理的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提升覆盖质量、抓实问题整改、贯通各类监督,推动巡视巡察工作深化发展、提质增效。要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纪检监察铁军。面向建设现代化新征程,纪检监察干部在“两个维护”上要更加坚定,在“执纪执法”上要业务更精,在“科技手段”上要用得更好,在“拒腐防变”上要定力更强,始终做到与建设“重要窗口”相匹配、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有作为。(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