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纪委采取四条措施贯彻落实《规定》

浏览次数:720发布时间:2007-11-15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印发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于6月19日上午,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规定》工作。20日下午,党委书记叶长明同志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对贯彻落实《规定》作出了部署,明确要求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掌握《规定》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好《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党委的要求,学校纪委对贯彻执行《规定》提出四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具体要求。在6月22日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将《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深刻领会《规定》精神,明确《规定》具体要求;二是严格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要逐条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6月3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守《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又要加强对本单位(部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规定》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