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对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

浏览次数:673发布时间:2007-12-14

    十七大报告对反腐倡廉有许多重要论述,一方面,重申了十六大以来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总体思路;另一方面,有许多新提法、新论断,传递出反腐倡廉的新信息。我感受较深的有三点:

  ――对反腐倡廉作出新概括,表明党中央对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规律性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

  “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过去通常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反腐倡廉力量,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五大建设”之一,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

  过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单列出来,形成了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样“一条主线、五大建设”融为一体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很显然,这一总体布局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理顺了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是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发展和深化。

  十七大报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二者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坚决惩治腐败,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的必然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因此,必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更加注重治本”,强调了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基本着力点和发展方向。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要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加注重治本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应当在治本上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更加注重预防”,是对贯彻反腐倡廉方针立足点的深刻阐释。注重预防是许多国家应对腐败的普遍做法,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的之所在,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更加注重预防,就是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问题,治病于未发之前。不久前建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就是更加注重预防的重大措施。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性因素。更加注重治本和更加注重预防,都有赖于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建设不落实,治本和预防都不可能收到明显效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治本的关键。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这是对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深化和具体化,也为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着力点、重点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思路。依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将为十七大以后反腐倡廉打下坚实的基础,开辟更广阔的道路。这些都体现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鲜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