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座谈会,是一次重要会议。中央领导十分重视,明天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2008年9月,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原则、任务、要求和基本措施。三委部《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文件。部党组召开这次座谈会,请直属高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交流各校贯彻落实三委部《意见》的情况,主要目的就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三委部《意见》的贯彻落实,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今天共有30位同志介绍了本校落实三委部《意见》的情况,讲得都很好,听后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其它高校的交流材料,会前我都看过。大家的发言和书面材料,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全面建设,也有专项工作,既有创新做法,也有经验体会,既有形势分析、也有对策建议,值得大家相互学习和借鉴。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三委部《意见》,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央领导非常重视三委部《意见》的贯彻执行。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的监督和审计。刘延东同志在2008年全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对落实《意见》、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近日又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重要批示。部党组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2008年9月,部党组召开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2009年,组织对75所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各高校把贯彻执行《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高校改革发展实际,着力构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的来看,《意见》实施一年多来,在各高校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是《意见》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抓手。《意见》颁发后,各高校普遍进行了学习动员、责任分解、监督检查。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大格局,融入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党委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校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制度,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清华大学党委切实履行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各项工作。北京大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由纪委牵头对主要职能部门和院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南开大学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深层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把反腐倡廉纳入改革顶层设计,为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中国矿业大学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校、院(部处)、系所(科室)三级责任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东南大学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把反腐倡廉内容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吉林大学对校、院两级反腐倡廉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进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目前,高校领导班子抓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书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深入抓,纪检监察部门协助抓的良好局面。
二是促进了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意见》是多年来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针对近年来高校一些部位和环节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意见》对科学民主决策、干部人事、财务、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招生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创新意识,丰富和完善了高校惩防体系建设的内容和措施。2009年,教育部进一步完善了招生考试、校办产业、科研经费使用、科研成果奖励等方面18项制度规定。今年,又制定印发了《关于严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正在研究制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直属高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意见》等制度。各高校把反腐倡廉要求落实到各项业务管理之中,瞄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山东大学修订了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采购管理体制,加强重点部位监管。中央财经大学积极探索专家监督模式,成立预算、基建采购和审计3个专家委员会,对学校经济行为进行审查监督。上海交通大学先后制订了60多项制度,初步形成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框架。中国农业大学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制度预警纠错、定期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四川大学制定《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确定重点部位72个、关键环节188个、监督指标292个,建立了精细化管理体系。华中师范大学执行《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办法》,做到“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制定《大中型基建工程施工阶段及竣工结算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监管。兰州大学完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采购工作全程监督。一大批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大大提升了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促进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廉洁意识明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教育部编写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辨析》和《关于贿赂犯罪法律规定的新变化》等教育材料,制作了《背叛与忏悔》警示教育片,组织高校党员干部学习观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高校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为着眼点,以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促进了党风、校风和学术风气的好转。北京师范大学明确了校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8条要求。北京语言大学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一对一”个性化廉政谈话。很多高校从保证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的高度,将廉政文化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中心工作渗透。中南大学举办了厚德修身、严谨治学百名院士报告会。南京大学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的廉洁培训。上海财经大学把学生廉洁教育具体化为学术诚信、考试诚信、就业诚信。东北大学、重庆大学创新大学生廉洁教育形式,使廉政文化在学生心中深深扎根。干部廉洁自律、教师严谨治学、学生廉洁修身,促进了风清气正校园文化氛围的形成。
四是促进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办案的治本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各高校党委坚持预防和惩治两手抓,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严惩、决不手软。2009年,部直属高校共立案54件,结案49件,移送司法机关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76人。各高校积极探索科学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注意研究案件特点和规律,坚持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查找漏洞,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坚持和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华东理工大学、武汉大学认真做好信访办案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纪律保证。中山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认真探索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能力,在统筹协调、监督服务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正处于体制变革、结构调整、利益变动和观念变化的历史阶段,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即将颁布实施,高校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二是高校在不断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同时,也受到各种消极思潮、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部位和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三是高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双肩挑”,有的管理经验不足,有的投入管理工作精力不够;一些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认识不高,抵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感染。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何勇同志这次会议的重要讲话为契机,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继续深入推进三委部《意见》的贯彻落实,继续毫不动摇地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开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党全国反腐倡廉建设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领导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三次、五次全会,都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紧紧抓住高校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在领导干部,重点也在领导干部。抓重点首先要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面对繁重的任务、复杂的环境和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可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一是积极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防止个人专断、决策失误和权力失控。二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提升党务、校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联系院系、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学科带头人以及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制度,广泛听取和如实反映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完善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校内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三是积极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把《廉政准则》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以《廉政准则》和部党组即将印发的《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为尺度,对照检查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制定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具体措施,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高校管理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教育实效性;深入开展岗位教育,加强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招生录取等岗位人员的廉政培训,提高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第二,紧紧围绕制度建设这个核心,努力构建具有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我们要紧紧围绕《意见》明确的15项工作机制、34项基本制度,加快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建立健全高校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新任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监督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机制,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创新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建立健全高校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高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三是加强反腐倡廉预防制度建设,形成防范腐败的预警机制。积极开展高校廉政风险排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在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部门和环节,建立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减少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机会和空间;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努力做到每项改革措施出台前都要进行廉政风险论证、评估,在实施中做好风险防范,把廉政要求寓于改革发展全过程,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加强反腐倡廉惩治制度建设,完善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加有效地查处高校的腐败案件;建立高校腐败现象易发部位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加强重点部位案件的查处工作;健全案件线索协调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要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三,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创新,要善于抓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监管,以重点工作的成效推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个工作的推进。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把工程建设关。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问题主要集中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金使用、物资采购、质量和安全等环节的情况,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抓好中央扩大内需有关教育投资项目、高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保证工程安全、干部廉洁。二是深化财务和审计监督,严把财务关。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直属高校会计委派制的意见》,积极探索校际之间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对院(系)会计委派工作的领导,加强财务监督。积极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加强审计监督。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三是深化高校招生监督工作,严把招生关。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和收费政策等及时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提高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四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学风关。把廉洁教育、诚信教育贯穿于师德师风建设各个环节,特别要重视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学术行为,监督和保护好人才。对于学风不正、学术不端问题,要坚持“出重拳、零容忍”,尽快建立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体系,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切实加以整饬。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即将颁布实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越是深化、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发展任务越是繁重、越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高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同志们,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开创高等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