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6月24日,学校党委召开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校党委书记胡建新,校长胡伟及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负责人列席会议。胡建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校纪委关于学校201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通报。半年来,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基本完成了对具体工作的整改落实。
会议听取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祖地关于制定《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学校党政领导根据分析会的重点,结合责任分工就各自分管范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胡伟校长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实施办法》的精神,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不出事、少出事。
胡建新书记就我校今后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正确认识我校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胡建新指出,只有正视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二是要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胡建新强调,每位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强化风险排查,提高防控能力,切实做到“既正好己又管好人”,纪委要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成效。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并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总支书记述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王宇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