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9月5日,市纪委通报了我市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是:
柯城区经信局原副局长、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原总经理章小伟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卡礼券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章小伟违规将私车油费、维修、保养、交通违章罚款由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担;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购买车辆保险共计1.7万元;先后十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海鲜券等共计1.15余万元。章小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衢江区云溪乡勃垅村党支部书记毛延海等人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毛延海等村干部分先后两次分别到三清山等地旅游,违规将相关费用4400元在村集体资金中列支;多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鞋子、年货等作为村干部福利,共计5235元。2016年2月,毛延海等6人主动退赔全部违规费用。毛延海、原村级财务报账员毛美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原主任毛礼猛、村监会原主任邵延世、村党支部原委员徐家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委员邵炳松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龙游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胡梅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2016年,经胡梅芳同意,龙游县妇幼保健院先后两次分别以年度奖励性绩效特殊贡献奖(院长基金)和年终奖励绩效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9.3万余元;2013年至2015年期间,违规以充值话费形式为职工发放通讯费补贴。胡梅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退缴违规违纪资金。
江山市粮食局党委委员、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祝雄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7月,祝雄生在操办父亲葬礼过程中,违规收受11名下属干部、职工礼金共计5100元,并在事后向组织报告葬礼办理情况时隐瞒下属干部、职工参加情况。祝雄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常山县何家乡樊家村党支部书记方永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方永德未经审批组织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干部亲属共计45人赴北京旅游,用村集体资金为29名党员和村民代表支付部分旅游费用每人1060元,共计30740元;同时通过虚增旅游费用的方式,用村集体资金为8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9860元。方永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付的旅游费用已全部清退。
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岔里村村委会主任王美顺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2月,王美顺未按规定履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手续,在岔里村大操大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8名村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礼金3400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王美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规收取的礼金。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知止知畏,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责任清单,紧盯中秋、国庆两个重要节点,聚焦本地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始终保持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新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严处理、一律责任倒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铁的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来源: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