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1693发布时间:2018-04-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近日,市纪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柯城区九华乡关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根土违规套取小型水库移民项目基金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王根土通过对关溪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立项、虚构项目验收材料、虚开工程发票等方式,违规套取小型水库移民项目基金12万元,用于村里其他工程项目支出。2017年12月,王根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衢江区浮石街道塔石塘村党支部书记吴小利违规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问题。2016年6月,吴小利在协助政府申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自己申请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并于2016年8月、12月分两次领取2016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1652.4元。2017年9月,吴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已退还。因审核把关不严,浮石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席素辉,区残联派驻浮石街道专职委员吕建良,塔石塘村村委会主任吴银耀、报账员吴雪山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常山县招贤镇纱帽山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晓青骗取下山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余晓青利用协助招贤镇政府申报汇总本村下山搬迁农户材料的职务便利,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明知自己不符合下山搬迁补助政策,仍将自己与其他农户一并申报为享受下山搬迁政策对象,骗取补助资金2万元。2017年9月,余晓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骗取的补助资金已退还。
  开化县马金镇正大村党支部书记余长娥在申报来料加工经纪人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4年至2015年,余长娥在担任正大村协力电子来料加工点负责人期间,连续两年通过虚报来料加工人数、虚造工资发放清单等形式,违规获取来料加工财政补贴共计1.7万元。2017年12月,余长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已退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落实到基层。要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涉及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管,运用“大数据”实施精准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好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处,对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严查严办、直查快办。要把基层“拍蝇”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张榜公开到村一级,持续保持强力震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来源:市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