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经校党委同意,校党委巡察组将于2023年5月16日起,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2018年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15030,15067016810
联系邮箱:jjs@qzc.edu.cn
联系信箱:设专门联系信箱(机械工程学院:4号实验楼3楼学院公告栏下方,商学院:6号实验楼4楼学院公告栏下方),也可直接向校纪委举报信箱反映(行政楼1楼大厅公告栏左侧)。
根据校党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校党委巡察组
2023年5月16日